據(jù)澳門特區(qū)政府網站消息,為加強市民和旅客對澳門文化遺產的歷史、價值及對現(xiàn)有文遺保護措施的認識,澳門文化局在7月至12月期間,于各個社區(qū)及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巡回設置宣傳流動站,倡導正確的文遺保護訊息。
宣傳流動站通過展板介紹、派發(fā)推廣小冊子以及周末的專人解說,介紹澳門文化遺產以及《文化遺產保護法》中與居民生活和旅客游澳較為相關的信息,包括:禁止在文物建筑上涂鴉或刻畫、世遺景點航拍的注意事項、廟宇消防安全須知、文物建筑及緩沖區(qū)內施工及廣告招牌安裝須知、文物建筑業(yè)權人的權利和義務等。
在7月至11月的每個周末,澳門文化局已于圣保祿學院天主之母教堂遺址(大三巴牌坊)、康公廟、媽閣廟、白鴿巢前地、三盞燈、佑漢新村第四街、宏開及宏建等地的休憩區(qū)設置宣傳流動站,廣泛向市民旅客進行文遺倡導工作。接下來,文化局將接續(xù)在鄭家大屋設置宣傳流動站,持續(xù)向市民及旅客進行宣教工作,擴大文遺宣傳力度。
此外,澳門文化局正積極與旅游局、民航局合作,于入境口岸及旅客集中地點等廣泛宣傳文遺保護、世遺景點航拍安全等信息;同時,也已計劃于全澳文物建筑設置識別牌,有助市民及旅客清晰澳門被評定文物的屬性和分布。
未來,澳門文化局將繼續(xù)開展更多對本澳文化遺產的宣教工作,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產的歷史、價值及文遺保護措施的認識,與社會共同做好文遺保護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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